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林闰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2户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石林闰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2户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石林闰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2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石林闰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2户市场主体涉嫌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通过“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告栏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也可以要求听证。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附件。
公告网址:
1.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告栏目
(网址:www.kmsl.gov.cn)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
附件1: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市监昆石罚告【2026】100号-132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2:石林闰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2家拟吊销企业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