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竹梅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再生资源市场装车卸货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了解,石林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于2020年5月建成,市场占地面积为18.36亩,有经营用房(仓库)36间,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石林县城内16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统一划行规市到石林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集中经营。规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周边交通秩序,能够进一步疏通进出通道,提升通行效率,防范交通事故,维护良好市容环境,推动市场经营与道路交通管理协调发展。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多次带领交管大队民警进行实地踏勘和专题研究。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大对再生资源市场周边道路上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及时调整勤务模式、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提高该重点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采取日常查处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严惩再生资源市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装卸货物时占用公共道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该重点路段交通环境,全力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二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利用“石林警方”媒体公众号、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方的“公告栏”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角度、深层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增强车辆驾驶员、废品回收店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其摒弃随意停车、无序停放、占用公共道路装卸货物等行为。三是推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在石林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二期)项目建设中指导承建企业科学规划货物装卸区域等市场布局,全力避免场外装车情况发生;积极联动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整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石林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周边秩序治理,有针对性地加大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的执法整治力度,强化对经营企业的宣传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意识,推动市场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助力实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目标。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金龙,0871-6779532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
202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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