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产业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150050)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150050 群众投诉问题:2018年至今,昆明市石林县石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仍然在选址,长达六年未建成。 |
办结目标 | 2026年6月30前完成主体工程并试运行;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环保督察整改自查自验,并上报申请市级验收。 |
整改措施 | 措施一: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选址; 措施二:1.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并开始试运行;2.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环保督察整改自查自验,并上报申请市级验收。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证件类:完成:1.选址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石发改投〔2024〕8号);2.土地报批,不动产权证书(云(2026)石林县不动产权第0002232号);3.排口论证,排口批复(昆生排复〔2026〕1号);4.完成项目环评,环评批复(昆生环复〔2026〕1-12号);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地字第530126202600001号);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字第石林县202600004号);7.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办理(石水许可(水保)准〔2026〕3号);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30126202606230102)。 (二)工程类情况:完成所有构建筑物主体建设,完成生化池填料及其余水池设备安装,正在开展清水调试。 |
自查自验情况 |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昌乐路小微企业孵化中心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员及电话:刘家华,0871-67787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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