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致云南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 告
云南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承建的石林彝族自治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已施工完毕,经结算尚欠贵公司工程款未付。现因无法与贵公司取得联系,贵公司的负责人、经办人员均处于失联状态,从而导致双方的工程业务、款项对账、资料交接等工作全面停滞。
现正式向贵公司催告,请贵司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指派或者授权工作人员携带委托手续、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公章以及相关文件资料,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毕先生,联系电话:0871-67798422,或者前往我单位(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天奇路1号)对接相关付款事宜,逾期未联系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二0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公 告(致云南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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