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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606-11002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24 11:06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施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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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施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4 11: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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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施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管理工作,完善制度管理体系,适应新形势、新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组织对2017119日公布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2017年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8号)进行了修订。

目前,新修订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已完成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备案等全部法定程序,现已正式颁布。为保障文件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公众及相关单位合法权益,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新修订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石政规〔20261号)自2026726日起正式施行。原《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2017年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8号)同时废止。

二、有关说明

1. 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应当严格遵照新版文件规定,依规开展、参与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落实。

2. 文件施行后,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次新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修订施行的文件内容为准。

3. 如有相关疑问,可向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咨询(联系电话:67796009,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龙泉路13号)。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石政规〔20261号)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6624

石政规〔2026〕1号 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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