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
2026年4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土绍芳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5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缩减”,天蓝地绿水清已经成为常态。植树造林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接力奋进,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扎实做好。会议强调,良好生态人人共享,也需要合力共建。要组织动员全县人民广泛参与植树造林,为山川大地增添锦绣;要以林长制为统领,细化县、乡、村三级林长与网格员责任,深化“林长+”工作模式,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加强林草资源管护,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把审批关口,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行为;要下更大气力加强管护,有力有效推进林业保护修复,全面提升林草质量和功能;要壮大林草产业,同步提升经济价值和生态效益,协同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见缝插针增加群众身边的绿地,让城乡居民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关于林草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擦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名片。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把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环境保护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二是坚持绿色惠民,推动生态与产业、民生协同发展。要依托全县110余万亩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加工等领域取得突破。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各级各部门扛牢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理清自然资源及林草部门执法工作机制,压实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责任,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图斑整改、毁林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县林草局负责4月底前完成林草资源监管工作,负责机制建立,进一步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力度。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安全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夯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根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从责任体系、力量建设、隐患治理、执法监管、基础保障、社会共治6个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我们要结合《云南省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昆明市工作部署,靶向发力、精准落实。会议强调,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是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更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石林实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
会议听取了县消防救援局《关于全县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重要性。2025年全县虽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但风险隐患依然突出,农村自建房、“下店上宅”、沿街商铺等“九小场所”安全形势依旧不容乐观,全县上下要深刻汲取省内外消防事故教训。二是聚焦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意见》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部门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住建部门抓好建筑工程消防审验、老旧小区改造消防配套工作;文旅部门抓好景区、民宿、文物等消防安全;教体部门落实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信、卫健、民政等部门同步推进行业场所标准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消防联合开展“清栏除窗”行动,依法拆除影响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深化隐患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开展好“三大专项整治”。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副县长抓好分管领域的生产安全,定期研判、调度、督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常态化、全覆盖督导检查消防工作;县消安委牵头,压实部门责任,抓好日常隐患排查与整治整改,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结合石林实际,形成工作提醒函,明确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守牢消防安全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