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6040034)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6040034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石林县西街口镇(紫处、芭茅、小宜奈)多家采石场长期毁林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石料运输过程中压坏路面,晴天扬尘、雨天污泥污染严重,导致附近耕地及房屋受损。采石场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对附近2000多名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产生影响。 |
办结目标 | 强化西紫公路日常养护,最大限度降低晴天扬尘、雨天污泥污染。 |
整改措施 | 1.对该路段2.2公里区间部分破损路面按养护要求做好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晴天扬尘、雨天污泥污染;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道路养护资金,实施路面修复工作。 2.强化货运源头监管、货车非法改装、路面整治三个重点环节的监管措施,压实属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矿山出场监管和超限超载路面整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最大限度地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按照《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病害处置”、“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石林县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对该2.2公里路段内破损路面,严格按照养护技术规范开展日常养护及路面保洁工作,切实降低扬尘、污泥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通过多方协调对接,2025年成功争取上级公路养护专项补助资金141万元,2025年8月完成西紫公路路面病害调查及施工图设计,2025年12月3日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2025年12月23日全面完成6900平方米的破损路面修复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在矿山巡查检查中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对货运车辆抛洒滴漏、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2025年西街口镇片区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6辆,并处罚52万余元,执法监管效果明显。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3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市级组织验收。2026年4月23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市级验收,经核查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同意通过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小东山红绿灯路口国土大楼。联系人员及电话:赵俊良,0871-67796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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