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s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5076-202606-110075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20 17:37
名 称: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合同书
文号: 关键字: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6-04-20 17:37 浏览次数:0
字号:[ ]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云南青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合同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云南青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委托乙方进行消防维护保养年度检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综合业务用房

二、项目地点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旁

三、合同范围

(1)甲方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系统)范围:①②③④⑦⑧⑨⑩ 消防设施(系统)。

即:①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②消防给水系统;③室内外消火栓系统;④自动喷淋灭火系统;⑤水喷雾灭火系统;⑥气体灭火系统;⑦防排烟系统;⑧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系统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⑩建筑灭火器:⑪泡沫灭火系统

⑫其它

附件:建筑消防设施数量统计表,以表中内容来实施维护保养。

(2)甲方拟委托乙方年度检测的消防设施(系统)范围:①②③④⑧⑨⑩⑪⑫⑬消防设施(系统)。

即:①建筑防火;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⑤水喷雾灭火系统;⑥气体灭火系统;⑦泡沫灭火系统;⑧灭火器的⑨消防电源;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⑪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⑫防排烟系统⑬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出具依据消防安全检测有关规定的正式《检测评价报告》。

(4)检测标准按本合同第七条的技术标准执行。

四、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期限,自202641日至2027331日止。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年度检测和维护保养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17600 。(其中年度检测费为(大写)柒仟捌佰元整,(小写) 7800 元。维护保养费为(大写)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800元。)

2、本合同款维护保养分两次付清:

(1)年度检测费用(大写)柒仟捌佰元整 ,(小写)7800元于乙方现场检测结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且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

(2)维护保养费(大写)玖仟捌佰元整 ,(小写)9800元在本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支付。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维护保养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工作,并要求进入甲方场所的乙方服务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对于不服从管理的服务人员可向乙方投诉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且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做出客观公正评价。

2、对于乙方初次接手的项目,建筑消防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中,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要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守消防系统,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4、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5、甲方如进行内部装修,须事前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且采取了必要应急措施,装修方不得切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报警及灭火设备等消防设施。

6、合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派员配合协助乙方的工作。

7、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以保证乙方能够顺利开展维修保养服务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建筑消防设施(系统)作全面检查测试,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甲方。维护保养工作中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2、合同生效后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每半年一次技术培训,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甲方需要可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习预案的制定和演习工作的开展等。

3、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乙方做好可行方案,报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除故障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维护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5、乙方在进行巡查及维护保养时,同时做好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6、消防设备在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7、甲方不按时支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在现有消防设施老化落后时,为甲方提供项目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升级改造方案制订优化等,为甲方节约投资。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维护保养的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10、乙方及乙方人员在维护保养工作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年度检测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检测项目的完整竣工资料一套,并保证资料与检测工程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的不真实所致乙方出具的《检测评价报告》得不到最终认可,其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指派人员负责全部的检测工作,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由乙方解决。

3、甲方需按检测程序,派相关专业人员专人到场配合乙方开展检测工作,为乙方检测提供各种方便并在乙方人员进驻检测现场前检查相关的阀门开闭状态、管网状况,以避免检测中不必要的损失;甲方还应将电气设施带80%以上负荷运行不少于一小时。

4、在检测工作中,甲方应通知相关消防负责人配合检测。

5、乙方应按约定时间进行检测作业。检测完毕后,若工程质量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三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检测评价报告》;若系统存在问题或隐患,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出具书面现场检测情况反馈意见书一份。

6、乙方出具检测情况反馈意见书后,甲方组织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复检通知,应及时提供复检服务。

7、乙方复检合格后三日内出具正式《检测评价报告》,不得耽误甲方业务的正常开展;如复检后甲方的工程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乙方有义务对存在问题再次出具书面检测情况反馈意见书。

8、乙方保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9、乙方应保证检测作业规范。如在检测作业中出现由于乙方人员检测操作失误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一律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其他责任:如设备、设施老化,设计、施工缺陷,甲方人员错误操作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或甲方找相应的责任方承担。

10、未经方同意,不得将年度检测的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七、检测依据的规程、相关规范:

DB53/067-2008  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

GB20286-200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DB53/205-2006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CECS154-2003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A588-2005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版)

GB50261-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0版)

GB50196-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2版)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8-9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7945-2000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12955-2008   防火门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八、维修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或消防监督机构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以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九、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承诺格按照维护保养方案所包含内容逐一进行维护保养。

2、维护保养过程中如需更换设备且甲方同意向乙方采购的,乙方承诺按正常市场价格的八折优惠提供。

3、甲方应保证所有消防系统能够达到正常维护标准,确保消防给水系统无严重漏水、能够正常加压、保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主机本身无重大隐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实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自行终止或单方变更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另一方有权决定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

2、如乙方无故延期提供服务或与提供服务与本合同标准不相符而致服务逾期的,甲方有权拒绝服务,并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若因乙方维护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附加要求。

十一、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

(此下无正文)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青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友情链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