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昂剑峰等六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决定了昂剑峰等六名同志任免职事项,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昂剑峰等六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石人发〔2026〕14号)转发给你们。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昂剑峰等六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土绍芳同志提请,2026年3月30日,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昂剑峰同志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毕绍军同志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韩梅颖同志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方黄金同志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毕学林同志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罗米佳同志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3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