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夏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26〕1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夏 任鹿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晓艳 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兼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毕贵荣 免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兼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张建华 免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兼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王林明 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主任;
高彦欢 免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李凤娟 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杨永珍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丽琼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徐 艳 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梦婕 免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艺馨 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殷志萍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兰英 任县档案馆副馆长,免去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朝燕 任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俊 任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禹元武 任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 静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李宏先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小林 免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