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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603-106918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09 16:48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购买安保服务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购买安保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6:48 浏览次数:0
字号:[ ]

一、项目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购买安保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一)安保服务项目及区域:

石林县审计局整体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标准
  1.保安人员在进出口处进行24小时门卫管理,对外来人员、出入物资(品)做好检查、登记等门卫值勤工作;

2.石林县审计局大院内安全重点部位,做好防火灾、防破坏、防事故、防盗窃、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巡逻守卫工作;

3.办公人员下班后及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周边治安进行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5.服务公司保安人员应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考核及业务指导;

6.完成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及服务单位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55000元/年。

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共12个月。

五、承接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公司需作出说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七、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管理制度、经营状况、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

4.承接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密封后(一式二份),于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至我局403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796682 ;地址: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坡厂村旁(石林县民族中学对面)。

(二)评审

石林县审计局将所有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三)聘任

经评审选定的供应商,我局将与其正式签署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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