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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603-106895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09 11:25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局购买保安服务
文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局购买保安服务

发布时间:2026-03-09 11:25 浏览次数:0
字号:[ ]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

关于购买安保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局购买保安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

三、主要内容

安保服务项目及区域:

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标准

1.保安人员在进出口处进行24小时门卫管理,对出入政务中心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2.巡查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重点安全点位,做好防火灾、防破坏、防事故、防盗窃、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巡逻守卫工作;

3.办公人员下班后及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办公场所周边治安进行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5.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考核及业务指导;

6.完成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及服务单位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00800元。

服务期限:20264月1日至2026年1231日,共9个月。

五、承接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公司需作出说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管理制度、经营状况、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

4.承接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密封后(一式二份),于20263月1317:00前报送至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办公区201联系人:马军联系电话:0871-67787355;地址: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沙地巷3号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评审

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所有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三)聘任

评审选定的供应商,我局将与其正式签署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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