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的规定,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石林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 2月4日
通讯地址:石林县环城东路137号
电 话:0871-67796409
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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