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60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雪梅、李兰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东门坊地下停车场管理,有效化解阿诗玛转台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核实,云南三方杰智慧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月16日与同策公司签订了《合作运营协议》,约定由三方杰公司投资800万建设东门坊负一层及负二层的地下车位,三方杰公司享有2020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的东门坊地下车位运营权,三方杰有权收取在此期间的全部地下车位停车费。三方杰公司属自主经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其有自主定价的权力,政府部分无权干涉。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现同策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东门坊地下车位属于同策公司破产财产。管理人已与三方杰公司达成协议,东门坊地下车位将全部用于出售或抵偿给债权人,届时地下车位产权变更,三方杰公司将无权继续经营,其投资建设地下车位的支出,将作为破产债权清偿,在车位出售或抵债之前,继续由三方杰经营,在此期间的收益,将从其债权中扣除。
故在三方杰经营期间,政府部门无权干涉三方杰对地下车位的运营管理,待后期东门坊地下车位全部出售或抵债后,车位产权人或选定新的管理方经营,届时可与新的经营管理方协商地下车位的收费标准及运营管理事项。
三、下步工作方向
督促复工续建施工进度,争取东门坊项目早日竣工验收,实现东门坊地下车位全部出售或抵债后与新的经营管理方协商地下车位的收费标准及运营管理事项,以缓解阿诗玛转台片区停车难问题。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