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逾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5年11月17日)
石林县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现石林县交通运输局拟依法对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按期申请换证、年龄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应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及逾期180日以上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详细名单见附件)。相关从业人员、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11月23日,共计7天。公示期内请证件逾期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经营者前往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县交通运输局业务窗口C14—C16办理《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换发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予以注销。如有疑议,请联系政务窗口,联系电话:0871—67746821。注销后如需再次办理相关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到政务窗口依法依规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截至2025年11月17日)
附件2.年龄超过60周岁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截至2025年11月17日)
附件3.逾期180日未年审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清单(截至2025年11月17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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