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田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食品农兽药残留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果蔬类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1.深化重点问题品种药残攻坚治理。针对禁限用农药违法使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豇豆、韭菜、芹菜等农产品开展种植主体排查,应纳尽纳全覆盖建立了重点问题品种生产主体名录。建立健全了全县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加强农药科学使用宣传、指导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不定期开展抽样检测。
2.科学开展果蔬类农产品风险监测。一是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2018年至2024年,累计完成石林县果蔬类农产品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28177批次,合格率99.74%(其中蔬菜类的22072批次,水果及其他类6105批次)。二是开展胶体金快速检测。对上市草莓、白菜等农产品到生产基地开展胶体金快速检测114次,覆盖面积128亩。可以检测风险监测中绝大部分常规农药和部分禁限用农药,可有效做到“用什么,检什么”。三是开展农药残留定量检测。2020年取得“双认证”资质至2024年底,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累计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开展例行、风险、专项和监督抽样1813批次,制作样品5439瓶。开展有机磷、有机氯类35项农药残留定性定量检测1813批次,合格率99.37%。四是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风险检测、专项检测、监督抽检。累计配合国家、省、市级开展种植类农产品定量检测抽样1168批次。
3. 加大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宣贯培训,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0余份(张),指导种植主体安全用药等各类培训300多场(次),现场宣讲农安知识6400余人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00家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制作发放农安知识普及材料4500余份禁(停),禁限用农药名录宣传袋3000余个。
(二)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监管
1.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一是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贯,印发并指导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5130张,涉及农产品3.12万吨。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社会影响力和知悉度。二是2025年推广15家企业合作社应用“云南省承诺达标合格证APP”,强化农产品上市前的自检自控意识。联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县级和上级部门监督抽检、群众举报等形式,对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屠宰病死畜禽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立案查处24件。
3.推进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规模化生产主体上线运行国家平台,鼓励其它生产主体自觉纳入追溯管理。着力推行规模生产主体“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实施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全程可追溯管理。目前企业注册使用追溯平台60家,绿色、有机和地标、名特优新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
(三)不断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
推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等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全县累计“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及名特优新农产品”有效认证25家主体45张证书53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认证16家主体27张证书27个产品,认证面积35256亩。有机农产品认证6家主体11张证书19个产品,认证面积3476.7亩。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家主体4张证书(“圭山山羊”“石林乳饼”“石林甜柿”“石林人参果”)。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2家主体3张证书(“石林糯玉米”“石林人参果”、“石林甜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玉米)1个,认证面积66600亩。
二、畜禽类农产品兽药残留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兽药流通
1.开展兽药经营专项整治。目前,石林县共有兽药经营户44户,石林县在兽药经营监管工作中,严格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管理。为确保兽药经营的规范与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专项整治、兽药信息化管理系统监管平台监测和日常督查进行监管。一方面是采取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兽药经营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清理与规范,对经营户所售兽药的来源渠道进行严格排查,杜绝从非法途径购进兽药的行为。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同时邀请同行业兽药经营户共同参与检查。另一方面是充分借助兽药信息化管理系统监管平台,实现对兽药经营活动的动态监测。通过该平台,可实时掌握兽药的购销存数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迅速展开调查处理。从流通环节切断不合兽药进入养殖环节,遏制兽药残留隐患源头。今年以来共进行市场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14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户)102户次。出动人员91人次,车辆15车次。经查,经营环节中末发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及假劣兽药。
2.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应用。在兽药监管工作中,石林县高度重视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将其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举措,要求所有兽药经营户经营的兽药产品进销存数据上传入网率达到100%。兽药经营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确保每一批次兽药从生产、流通到销售各个环节都可追溯,杜绝假、劣、违禁兽药进入销售、使用环节。要求兽药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进行出入库管理,确保兽药来源清晰,追溯方便。从源头避免出售违规违禁药品和违法添加非法添加物的行为,确保了投入品安全,为石林县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聚焦养殖环节,推进合理用药
石林县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59家, 针对5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及“公司+农户”家禽养殖模式,动检所从制度建设、技术支持、监管管理等多方面出发,构建科学的监管体系,确保养殖全链条规范有序。
1.分类实施精准监管。根据养殖种类、规模大小及风险等级,进行高、中、低等级划分,对高风险养殖场,实行每周巡查,实施重点盯防,中低风险实施每月进行抽查。要求各养殖场建立完善的用药台账,记录兽药采购来源、使用品种、剂量及休药期,确保可追溯,严禁使用禁限用兽药。动检所每月巡查用药记录、兽药库存,重点检查禁用药物使用和休药期执行情况。
2.深化“公司+农户”全链条管理。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分工。明确家禽养殖合作公司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公司统一提供鸡苗、饲料兽药,禁止农户私自采购兽药,公司制定用药标准,建立农户用药档案并派驻技术人员指导农户规范用药。二是全流程管控用药,堵住违规漏洞。采购环节:禁止农户私自采购兽药,公司需从正规渠道统一采购国标兽药,并向监管部门备案采购清单,杜绝禁限用药物流入。养殖环节:推行“用药处方制”,由公司执业兽医或公司技术人员开具用药方案,明确兽药名称、剂量、疗程及休药期,农户需按处方用药,禁止超量或混用药物。使用环节:落实“用药日志”制度,农户每日记录用药情况,公司定期核查,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防止超剂量、超范围用药。出栏环节:公司对出栏家禽必须进行药残自检,监管部门按比例抽检,未通过检测的禁止上市,追溯用药源头并追责。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通过监测部门的抽样检测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从源头上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养殖业健康稳步发展保驾护航。2025年以来,完成畜禽产品抽样检测共190批次(其中:生鲜乳77批次、猪肉26批次、猪肝10批次、牛肉5批次、羊肉6批次、鸡肉49批次、鸡蛋10批次、鸭肉6批次、鸭蛋1批次),以上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对检测发现的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产品,违规使用兽药的养殖场(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起到警示作用,让畜禽养殖场(户)规范兽药的使用行为。
三、存在困难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户可控散户难管”形势依然严峻。传统式、分散于千家万户的小散户在生产、经销农产品过程中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加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面对点多面广,基层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追溯管理,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二)缺少稳定的工作经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每年在采样、标准溶液、试剂耗材、玻璃器皿购买、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修保养等方面产生费用,目前,经费逐年减少或没有,检测工作维持难度大。
(三)基层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较为薄弱。县级检测专业人员短缺、人员不稳定、技术力量落后,检测方法单一,检测项目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源头的及时把关。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承诺推广力度。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贯,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等活动,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社会影响力和知悉度。
(二)继续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豇豆、韭菜、鲈鱼、鸡蛋等合格率仍不够高的品种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精准治理水平。
(三)加强农药管理。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指导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产品企业以及种植大户建立健全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台账,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主要检测常规使用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以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强化打击力度,杜绝制假、售假以及生产和流通禁用农药的行为。
(四)促进检测体系的形成,充分利用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胶体金检测和县检测站定性定量的优势,稳定人员、保障经费,不断完善和补充快速检测设备覆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严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