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年学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大可乡枇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发展农业支柱产业,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是巩固脱贫攻艰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必要保证。石林县枇杷种植始于2002年,筛选出了大五星和早钟六号两个优良品种在全县推广种植,至2024年,全县种植面积12512亩,产量6214吨,产值7400万元,主要集中在大可乡,其余乡镇有零星种植。全县主要从事枇杷生产、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有7个:石林金果枇杷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石林联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石林乐彤水果种植园、石林金果枇杷产业技术协会、石林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石林县创联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石林崇鑫种植家庭农场,有“金果”、“金吉圣”和“联申”牌三个商标。石林联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联申”牌枇杷和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金吉圣”枇杷获绿色食品认证。2014年,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国家示范社称号,2017年,“大可枇杷”获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
二、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安全越冬困难,石林县大可乡地处石林县南部,在枇杷种植区划上属于次适宜区,当气温在-3℃时幼果受冻,如遇低温霜冻灾害损失严重,近年来由于连年暖冬,雨雪霜冻灾害较少,枇杷能安全越冬,一但冬季气温低于-3℃,花器、果实受冻,减产或绝收,给人民群众带来重大损失;二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建设滞后,枇杷果实成熟期在冬季,由于缺乏灌溉水源和设施,部分地块不能得到有效灌溉,导致产量低,产品质量差,冷藏设施不足,保鲜期短,损腐率高,销售半径短;三是品牌打造不够,大可枇杷在当地市场有一定知名度,但由于面积小产量少,市场供应不足,影响力不大,大可枇杷品牌打造投入不足,宣传方式单一,品牌形象模糊,市场辨识度不高,销售方式单一,新兴的电商、直播带货销售发展缓慢;四是产业链延伸不够,大可枇杷以销售鲜果为主,产业单一,缺乏配套的纸箱、网套生产企业和精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低,农民增收渠道单一。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培育重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打造品牌,2008年,扶持成立石林金果枇杷产业技术联盟,2009年,扶持成立石林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共有社员180人,业内有联申、金果、金吉圣3个注册商标,指导申报2个产品通过绿色认证食品,指导石林县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级示范社称号,指导“大可枇杷”申报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制定了大可枇杷生产技术标准,扶持举办了四届石林大可枇杷文化旅游节,宣传了产品,扩大了影响力;二是加大与科研院校合作,与四川省农科院、云南省农业环境自然资源研究院签订了科技服务合作协定,依托科研院校的技术、资金、渠道服务发展大可乡枇杷产业;三是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技术措施,对防冻措施开展了探索和试验,指导枇杷土肥水管理、花果管理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提高了管理水平,提升了果品质量;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4年抽样检测枇杷农药残留36批次,合格率100%,2025年抽样检测8批次,合格率100%。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发挥好云南省现代水果产业体系昆明试验站平台的优势,加强和科研院校的合作,加强与省内专家的交流,在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枇杷产品加工开发、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低温冻害综合防控等方面开展合作,攻克枇杷栽培关键技术,促进枇杷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支持打造地域特征明显的大可枇杷品牌,发挥利用好大可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鼓励企业、合作社用标,继续支持举办以枇杷为主题的各种文体活动,大力宣传产品,扩大大可枇杷的影响力,增强品牌号召力;三是加强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重视乡土人才培养,创造条件吸引青年回乡创业,整合培训资源,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农村科技人才、农产品交易经济人和致富能手;四是延链补链,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合作社发展设施栽培,增强抵御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的能力,鼓励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大户开发药用原材料和枇杷酒、果汁、冻干片等精深加工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加经济收入;五是引导发展新型的电子商务销售,拓宽销售渠道,为产品寻找优质的消费群体,解决好农产品价低销售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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