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娄国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发展石林“十里香茶”为特色地理标识产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石林县茶产业基本情况
2008年,石林县引进企业发展十里香茶种植,分别在石林街道山头上村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立了生产基地,面积195亩。2024年,石林县茶叶种植面积1655亩,产量4.2吨,产值735万元,其中十里香茶1.2吨,产值600万元。县内生产加工企业有石林鸿鑫生态农场和石林拥翠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产品为石林春、彩云春、石林拥翠,公司(合作社)除生产加工农场茶叶外,还承担周边茶农来料加工,以绿茶生产为主。石林茶叶产品销售畅顺,无产品积压,产品主要销往昆明及省外地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产品特点、强化品牌发展。在专家工作站实施昆明地方历史名茶保护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推动下,石林十里香茶有限公司建设了石林十里香茶文化园、科技示范基地及加工厂,研发产品推向市场。产品“十里贡茶”在2010年荣获“2010参加上海世博会名茶评优活动”金奖,2011年在日本荣获“2011世界绿茶评比大会”最高金奖。2014年十里香茶被入选农业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014年代表云南高端绿茶被云南省普洱茶协会带到迪拜、斯里兰卡在国际茶文化交流中均获得赞誉;并先后获世界茶联会第十届国际名茶评比金奖、“昆明泛亚国际名茶评比”金奖等。十里香茶获2018首届亚(国际)名茶大会国际特等金奖;十里香红茶获2019年世界红茶产品质量推选金奖。2020年在石林县台湾创业园区石林十里香茶业有限公司基地举办了全国红茶加工职业技能竞赛——云南选拔赛,进一步扩大了昆明十里香茶的品牌影响力。2020年昆明十里香茶加工工艺获市级非遗,2022年加工工艺入选省级非遗。2022年研发新产品昆明十里香紧压茶-花韵、昆明十里香紧压茶-香韵、昆明十里香紧压茶-醇韵分别获云茶杯金奖3项。推广绿色防控生产技术,2023年石林十里香茶业有限公司基地获有机产品认证。2025年昆明十里香红茶、绿茶获“521国际茶日好茶品鉴推介会”特金奖2项。合作科研先后获昆明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三等奖,第八届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金奖等。
(二)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助力品牌建设。2013年申报十里香茶入选《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为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奠定基础。通过总结独特品种、特色品质与产地生态环境条件,挖掘昆明十里香茶独特人文历史,制定种植加工生产标准、制定品质质量标准,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2020年启动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完成省级现场核查、感官质量鉴评,2021年完成省级审核上报农业农村部。
(三)制定标准技术,推动十里香茶的保护与开发。由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牵头云南农业大学茶学院、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石林县经济作物站、石林十里香茶业有限公司完成的昆明市地方标准《昆明十里香茶种植技术规程》2024年发布实施。《中小叶茶树品种标准化栽培技术》入选2025年昆明市主推技术。《中小叶种茶树品种红茶初加工技术》入选昆明市2024年、2025年主推技术,并入选云南省2025年主推技术。目前《昆明十里香茶 红茶用原料加工技术规程》昆明市地方标准2025年列项,目前正在推进该项工作。
(四)编制发展规划,推进产业整合发展。在石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石林台创委委托第三方完成《石林十里香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与营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茶文化旅游,依托石林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十里香茶文化园,开发茶文化主题旅游线路和项目,实现茶、文、旅三产融合发展。
三、产业存在问题
一是石林县属于茶生产次适宜区,总体规模小,产量有限,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但茶园分布较为分散,部分茶园毁坏严重,有效面积小,不利于集中管理和采摘,产品有炒青绿茶和少量红茶,产品单一,满足不了市场对茶叶多元化的需求,十里香绿茶和红茶占比较小,主要面向北京高端市场,因价格过高,普通消费者难以接受,其他品种以中低端绿茶为主,缺乏特色和创新,只能在本地低价销售,经济效益差。石林县茶叶生产管理呈现两个极端,十里香茶以企业生产为主,选址合理,环境小气候好,水源充足,配套有节水灌溉设施,管理精细,各项管理技术措施到位。其余产区以农户管理为主,管理水平差次不齐,大部分管理粗放,处于放任不管的地步,不除草、不松土、不修剪、不浇水、不施肥、不进行病虫害防治,基本上靠天吃饭,没有配套水利灌溉设施,干旱年份基本无收,仅存的茶树只是为满足自己需求。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茶园水利设施不完善,石林县春季干旱少雨,影响春茶的产量和品质。三是科技意识和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多数茶农缺乏科技意识和质量意识,没有把茶叶生产当作主业,主要精力没有放在茶园管理上,管理水平偏低,树势弱,产量和质量受到影响,个别茶农甚至砍伐茶树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市场竞争意识不强,没有足够的产品供应市场,认为茶叶收入比重不大,对增收影响小。茶叶销售依靠企业和合作社,没有直面市场竞争的勇气和能力。四是品牌打造滞后,由于十里香茶在石林县种植历史短,缺乏文献记载和历史人文典故,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存在一定困难,经与昆明市农科院协商,由石林县协助昆明市农科院经作所申报,由于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原地理标志管理处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暂停,目前申报政策尚未明确。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落实产业规划。配合石林台创委按照《石林十里香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发展,借助“十里香”历史文化背景,政府、企业多渠道加强品牌宣传力度,借鉴其他成功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建设经验,制定系统的品牌推广策略,优化加工工艺、开发新品,深度挖掘十里香历史文化内涵和独特品质,提升石林“十里香”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强品牌建设与营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茶文化旅游,依托石林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十里香茶文化园,开发茶文化主题旅游线路和项目,实现茶、文、旅三产融合发展。
(二)争取政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符合上级政策文件的项目,以便立项后获得资金支持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开展品牌建设等,不断增加营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石林“十里香”茶产业发展,使其成为石林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
(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石林县茶叶产业发展需求,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恢复耕地指标管理使用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4〕521号)要求,不区分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符合农业结构调整及设施农业用地的可以使用恢复耕地指标(“大占补”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发展茶产业种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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