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利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全县村组资产资金纳入“三资”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0年我县实施“村财乡管”以来,各乡镇(街道)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一直使用“太阳软件公司”的财务记账软件,虽然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各项数据统一纳入到平台管理,但系统存在一定的区位局限性,造成上级各部门对村级“三资”监管的不便。2019年农业农村部开发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在全国推广使用。截止目前,系统开发的各项功能基本完善。2024年昆明市作为该系统“资产财务”管理模块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模块的试用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资产财务”管理模块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主要模块,包含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审批管理、统计分析五个模块系统。
截止目前,各项乡镇(街道)不同程度使用该系统,全县540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了建账,完成数据初始化的组织500个,已记账的组织数395个,上传凭证的组织数395个;资产名册录入“资产管理”模块的有5个乡镇(街道);经济合同录入“合同管理”模块的有1个乡镇(街道);“审批管理”模块权限已完成设置,因手机小程序开发未完成,暂未进行使用。
三、下步工作
结合2025年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专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广使用财务管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账务均使用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新会计科目,每笔资金收支记录、使用申请、凭证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中有所体现。
(二)补充完善资产卡片数据。结合“三资”清查数据,逐步完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生物资产、货存资产等数据。
(三)逐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联预审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把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的申请事项纳入到“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模块中,按照申请、村审批、镇审批的流程规范资产资源出租行为。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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