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答复的函
韩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黄家庄村委会黄家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农通〔2025〕5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研。
2023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在优先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前提下,将《石林县乡村山水农旅融合建设项目(板桥水韵片区)》列入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建设,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批复投资204.50万元,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批复投资10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以黄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挖掘传统文化,振兴文化产业, 改建中国传统文化馆,打造集文化、科普、劳动研学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文旅基地。下步建议再申报完善黄家庄农文旅项目配套建设,探索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打造黄家庄村集高铁游客聚散区、“巴江河滨江休闲度假经济带”、农业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等为一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综合示范区。为下步规划建设黄家庄村委会黄家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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