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建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水塘村委会立项建设卫生公厕的建议》已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农通〔2025〕5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鹿阜街道清水塘村了解情况,你村建有2座公厕,用省级以上资金在2021年清水塘村建有1座,2022年度在马石坎村建了1座,与你提的建议清水塘村委会只有1座公厕不对应。结合对本村实际情况进行勘察调研,经研究,你建议在清水塘村委会的清水塘村和尾博邑村建设卫生公厕三座,由于2025年公厕改(新)建任务已下达,按照鹿阜街道上报项目,清水塘村未列入今年计划,下步我单位将积极争取改厕资金,明年由鹿阜街道上报改厕项目计划,待资金到位后结合实际情况解决你所提出改建公厕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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