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是石林分局下属单位。其职责是为环境提供监测保障。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监测;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查科、监察科、信访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完成大气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目标任务,强化建筑工地及收储土地管控、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格餐饮油烟治理监管、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结合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3期。1-11月,石林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9.34%,PM2.5浓度为19.4μg/m3,按照省厅通报,未在全省倒数20名内。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办理行政处罚工作,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石林分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2份,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5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0份。入库罚没收入金额202万元,结案率达84%。未出现迟报、漏报、信息不准确等情况。
(三)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石林县辖区内纳入日常监管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共19户(其中:医疗机构18户,烟叶复烤1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一般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检查对象整改落实并报送整改报告备查,建立闭环管理材料。目前已对19户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辐射安全问题1户,已立案查处。
(四)餐饮油烟、施工噪声扰民
更新梳理餐饮油烟负面清单(第一期)并公开发布,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和施工环境问题整治,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截至目前,共接到餐饮油烟扰民投诉17件,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4件,均按时办结并答复举报人。发现餐饮油烟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964,094.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094.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693.90元,下降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693.90元,下降2.94%;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964,094.03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094.03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693.90元,下降2.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273.90元,下降0.75%;项目支出减少67,420.00元,下降100.0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新增在职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资金6.74万元,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4,094.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2,948.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145.62元,占基本支出的9.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094.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9,693.90元,下降2.94%,完成年初预算的85.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95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61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完成年初预算的62.2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14,43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8%,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行政运行、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63.80元,决算为27,72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0.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63.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0%,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0.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0.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63.80元,支出决算为27,72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0.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6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0.00元,增长0.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元,增长0.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度安排公务接待费预5,96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昆明市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关于配合省督察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现场帮扶6人、接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点位调研石林县工作7人、接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到我局开展2024年上半年行政效能评价考核工作5人、接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危废所专家一行10人现场指导石林县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工作、接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到我局开展2024年上半年行政效能评价考核工作8人、接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到石林分局对接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期有关工作8人、接待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驻昆明市(第一小组)下沉石林县开展现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9人、接待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驻昆明市(第一小组)下沉石林县开展现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9人、接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到石林开展石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5人、接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一办、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赴石林县对西南督察局现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生态环境部反馈饮用水水源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现场帮扶指导工作1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145.62元,比上年减少46,930.89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577.33元、水费4,771.00元、电费9,467.66元、邮电费13,429.00元、物业管理费2,400.00元、差旅费20,418.67元、维修(护)费11,828.00元、公务接待费5,960.00元、工会经费11,330.16元、福利费39,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63.80元、其他交通费用12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1,688.57元,其中,流动资产1,688.57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88.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