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07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兰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提升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石林县居民用上安全气,提高居民和企业的幸福感,石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确保把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列为石林县十件实事来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了石林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特别是节假日、重大活动日期间开展石林县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排查检查工作,2025年以来,分别于1月23日、3月19日、4月12日、4月27日、7月16日、7月24日下发通知,组织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162项,整改162项,整改率100%。形成工作合力,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二是积极筹集建设资金,按照规划逐步完善天然气市政管网。截止目前石林县已完成环城北路、东城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阿诗玛南路、英才路、工业园区、莲花路、昌乐路、狮山路、桃园路、坳泉路、复浦路、石林风景区生态园、双龙街等路段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为周边小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条件。促使世纪阳光(1期2期3期)、龙园小区、石林万城青年公寓、彝族第一村、凯旋城小区、龙泉商业城、万城幸福里小区、上海新天地小区、天赐良园小区、东门坊小区、钰鑫苑小区、洁兴墅、巴江佳园、巴江景苑、财富中心一期、大坝安置房、二期安居工程、中医院小区、法院小区、公安小区、龙泉新村、石锦邑城、小时代、洁兴苑一期、凯旋怡景、梦想城小区、西北棚户区、俪岛金湾、巴江俪岛、颐林尚都小区、文景佳园、秋实小区、书香门第、银锦花园、竹雨雅苑、鹿城广场、洁兴苑、万城南苑小区、丽邦豪庭、学地雅苑、凯旋丽景、学府家园、巴江福城佳园三期、财富中心二期、阿诗玛文化旅游城、国弘、钰坤府小区、巴江雅苑、万城湖畔丽景二期、国税局职工宿舍、信用社职工宿舍、医药公司职工宿舍、翡翠台、石林复烤厂、西南林业大学石林职业技术学院共55个小区用上了天然气,给小区居民带来了方便。
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实施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4年已成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石林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今年内完成57个小区,11823户居民的管道更新改造及安全设施加装。改造内容包括庭院中压管、庭院低压管、立管、用户户内四件套安全装置等设施。项目分三个施工标段进行实施,目前项目已全面开工,石林彝族第一村、大坝安置房、世纪阳光一期二期三期、小东门、石锦邑城、桃园水乡、凯旋城、龙园小区、东门坊等小区施工单位已全面进场施工,截止目前三个标段总计完成投资950万元,庭院管安装7.17米,立管安装8.21米,四件套安装1503户。
四是推进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石林县瓶装液化气行业统一整合工作,将石林县县城6家、石林风景区3家共计9家个体瓶装燃气供应站整合到石林家和燃气公司统一管理。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对石林县内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五是推进“瓶改管”专项工作。编制石林县“瓶改管”工作方案,按照“应改尽改、能改全改”的原则,确定辖区任务清单,编制年度改造计划,按计划督导落实,同时,组织燃气公司积极宣传,按照薄利、让利、惠民的原则,价格公开透明,积极承担任务,全力完成“瓶改管”工作。
二、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力度,解决石林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难的问题
为争取上级资金,解决石林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难的问题,2024年石林县已编制了石林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 年),已将石林县剩余的老旧小区纳入二期改造范围,计划总投资4933.45万元,完成老旧小区燃气改造14912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14912套,加装燃气表14912套,完成石林县老旧小区的燃气改造工作,目前项目已上报市级,待批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燃气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随瓶安检制度、年度安检计划等制度,统筹协调专班成员单位、属地乡镇(街道)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燃气用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使用燃气安全意识。二是持续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协调县财政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强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做好小区住户宣传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成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任务。三是办理信访突出问题。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协调,按照分批分次的原则完成开发商违规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退还工作。四是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分批次完成辖区内的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五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安全供气和用气常识,全方位、多维度宣传"瓶改管"工作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广大餐饮行业人员和市民知晓改造工作的益处,避免抵触畏难情绪,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建设管理科,0871-677868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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