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01号建议
答复的函
万春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林中路上彝族第一村与鱼龙新村对向处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收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建设科具体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在石林中路上彝族第一村与鱼龙新村对向处设置红绿灯的建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5月30日,邀请县人大办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石林街道乐尔村部分人大代表,组织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局、石林深燃巨鹏天然气公司、石林和翔公司到石林大道彝族第一村与鱼龙新村出入口进行现场踏勘,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针对该路段开口问题,听取的参会各相关单位、企业的意见建议。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需在彝族第一村与鱼龙新村对向处改造设置1处十字路口红绿灯、1处T字路口红绿灯。明确由参会各单位、企业将涉及该路段开口所需道路改造工程、交通信号灯安装、绿化占用、燃气管道迁改等预算汇总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经各相关单位测算,针对彝族第一村与鱼龙新村对向处设置1处十字路口红绿灯、1处T字路口红绿灯,各分项工程投资估算总合计1481194.94元。经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于2025年7月23日再次组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天生桥新村村干部到现场踏勘、测量,鉴于目前财政难以保证修建永久红绿灯的投资,拟确定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石林大道天生桥新村新开路口工程,然后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该路口设置移动式红绿灯。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做好实施石林大道天生桥新村新开路口工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施工单位对天生桥新村2处新开路口进行实地测量。经测算,以上2处新开路口工程预算资金185527.12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书面向县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安排资金实施石林大道天生桥新村新开路口工程的请示》,待资金落实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程序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天生桥新村新开路口工程,并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设置移动式红绿灯。该工程预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建设管理科,0871-677868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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