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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510-102996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3 16:29
名 称: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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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23 16:2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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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83号建议

答复的函

苏晓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一中门口路段修缮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道路进行修缮,施划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的建议

为办理好此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由李海军副局长带队质消站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县一中门口路段刚完成了雨污分流工程,道路进行了修缮,交通标识标线也进行了完善。从一中校门口到学地山红绿灯路口路段路面有部分凹陷,在下步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实施中将优先安排进行修缮。

二、对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提升,规范沿街商铺,避免占道经营

此项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协办,我局发函至石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办意见如下:一是规范沿街商铺管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与宣传;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推动商铺自我监督。二是加强占道经营整治,优化经营环境。优化流动摊贩管理,避免占道经营;引导摊贩文明经营,维护城市秩序;利用智慧城市管理提升监管效率。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示范创建。推行“红黑榜”制度,强化商户责任;强化市容市貌管理,推动经济与环境双提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门前三包”工作,深化沿街商铺管理,重点整治影响市容的占道经营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精度,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市容环境持续优化,商户经营更加规范。

三、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此项建议交由协办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我局发函至石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石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办意见如下:

石林县一中门口道路原为老326国道,属三级公路,后因326国道和广昆高速的先后通车,该路段不再承担过境道路功能,并随着石林县城市化发展需要,变更为城市道路(道路名称:阿诗玛北路)道路穿过学地山村,道路两侧民宅紧靠道路边缘线,道路狭窄(最窄段仅6米宽),无法拓宽、无法设置人行道,加之临街商铺占道经营严重,降低了该路段通行效率。

目前,石林一中为寄宿制学校,不需每天接送学生,大部分时间该路段车流量较小,如对该路段采用单向行驶的方式,可能造成群众逆向行驶增多,增加交通事故风险,且该区域有莲花路东山路等绕行线路,本着方便群众、有效提高通行效率的原则,该路段不宜采用单向行驶的通行方式。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公安交管大队一是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理力度,发现机动车占道停放及时劝离,经劝离不及时驶离或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依法进行处罚,有效净化通行秩序。二是加强疏导指挥力度。在上放学时段结合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引导群众有序停放车辆,全力营造良好的通行秩序。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电话: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服务站,0871-6778683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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