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1号建议
答复的函
余平波、孔秋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界定物业管理和城市公共区域管理地域边界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助推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自然资源局以各小区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范围为核心依据,宗地图上红线内为小区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外属于市政公用范围,小区内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小区外市政设施由相关市政部门负责的责任划分。全县236个小区的验收、办证情况进行梳理排查,通过收集小区产权证明、竣工验收报告、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将宗地红线范围叠加标注在卫星影像图上。目前已完成229个小区产权范围叠图。其中属于物业企业管理的66个小区物业管理和城市公共区域管理地域边界的产权范围已经全部划定清楚和明确小区内资产权籍。
2.未完成7个小区的产权范围叠图。针对未申请验收及烂尾的4个小区(倚林佳园、烧烤城、小天鹅、彩云天地),下一步将根据项目申请验收情况,在项目完成工程验收及产权登记后,将小区红线范围落图归档。针对暂无明确权属来源资料的3个小区(老鹿阜职工宿舍、民康小区、水阁综合楼),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老旧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进行化解和明确,并出具不动登记处理意见,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处理意见办理不动产登记。完成产权登记后,将小区红线范围落图归档。
二、工作采取措施
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业务培训。对红线内小区用地范围须严格履行物业合同约定事项,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管理维护工作。
友好协调物管公司和职能部门对小区和市政公用区域范围、管理职责及小区内资产权籍不清或相互推诿问题。若有小区存在以上问题的,将会依据本次梳理排查和叠加标注的宗地红线范围再次进行明确,防止出现管理盲区问题的发生。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服务中心,0871-67786719)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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