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三元宫旧城改造鹿城广场回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林鹿城广场项目位于石林县鹿阜旧城三元宫片区,项目由石林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安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规划总占地面积146.32亩,共分为A、B、C、D、E五个区域。项目于2011年4月正式启动拆迁工作,2013年9月完成B、C、E区内所有房屋的拆迁工作。截止目前,项目A区至今尚未完成拆迁工作,成安公司已退出开发建设,B、C区基本完成建设工作,D区已完成拆迁工作,成安公司已退出开发建设,未开展后续开发建设工作,E区由资产公司司法拍卖取得后已完成建设和竣工验收。由于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投资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至今,项目存在建设未完成、回迁安置未完成、过渡费未支付、建设工程费未支付等诸多问题导致回迁户多次集体上访要求解决回迁安置问题。
2016年为了尽快解决鹿城广场项目回迁安置问题,石林县委县政府从各单位抽调人员与县城改办、南门社区干部组建工作组,协助成安公司进行回迁安置,工作组以入户、约见、征询等方式,出台了回迁安置方案,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了公示,2017年1月根据《鹿城广场回迁安置选房方案》,依法开展回迁安置工作,陆续完成回迁安置认房和协议签订工作,B、C区回迁户开始入住,E区回迁户至2020年10月份后陆续开始接房,截止目前共完成回迁安置住房754套,其中B期124套、C区210套、E区420套;完成商铺安置256套(间),其中B区126套(间)、C区63套(间)、E区76套(间),截止目前尚有18户未安置(其中个人11户、集体7户)。郑利敏、金万宝、王琼仙三户与成安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商铺回迁于鹿城广场D区,因D区还未开发商铺还未安置,郑利敏、王琼仙住房已安置;大街兴居民小组与成安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整幢安置,成安公司为大街兴居民小组预留了884.84㎡房源(拆迁面积1500㎡),存在预留房源不足及预留房源备案在其他人名下的问题,导致还未完成安置;龙泉居民小组商铺成安公司在C区预留了房源,经县城改办及成安公司多次沟通协商要求在预留的房源中安置,但对预留的房源不满意拒绝接房;马家巷居民小组、三元宫佛堂、无预留房源;三元宫居民小组在E区预留了商铺房源,但未签安置协议,预留的房源属资产公司,资产公司没有决策依据可以交房。
截止2017年7月31日,累计支付过渡安置费7224.27万元,欠付过渡安置费2771万元。(回迁安置截断后的过渡费尚未结算)
在开展鹿城广场征地拆迁时,南门社区龙泉新村小组菜地被征用,经小组提供的资料,测量征用面积没有参与人员签字见证,成安公司已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划拨至自然资源局,但小组至今未收到土地补偿款。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9月25日,为顺利推进鹿城广场项目破产重整工作,印发《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东门坊、鹿城广场、水石坊三个旧城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项工作组成员的通知》,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东门坊、鹿城广场、水石坊三个旧城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项工作组,已厘清政府与成安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拆迁安置、资产状况、梳理出可用于安置房源等情况,为下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梳理出来的鹿城广场项目安置房源情况,进一步优化安置方案,继续与未安置群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用剩余房源选房安置。
四、下步工作方向
进一步加强与未安置群体沟通协商,争取条件解决合理诉求。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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