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 2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 23号建议
答复的函
李云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宽大河桥路段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林鹿城广场项目位于石林县鹿阜旧城三元宫片区,项目由石林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安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规划总占地面积146.32亩,共分为A、B、C、D、E五个区域。项目于2011年4月正式启动拆迁工作,2013年9月完成B、C、E区内所有房屋的拆迁工作,D区完成拆迁后由成安公司开发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安公司按照施工管理要求在大河桥-农村信用社人行道修建围墙,因围墙与路边间距过窄,导致群众通行不便。项目建设中因成安公司资金链断裂,2017年11月30日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与成安公司签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投资解除协议》,成安公司退出鹿城广场D区开发建设,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城改办)对地块进行管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收到相关反映后已组织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改办相关领导现场勘察情况,根据勘察情况已组织施工队对围挡进行重新修建,项目已完工并按规划预留人行横道间距,保障了人员通行畅通。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