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资生态佳园水电实现一户一表及天然气开通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6月4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与你进行了面商。由云南中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石林中资生态家园一期于2015年逐步有住户装修入住,目前开发商仍未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同时供水、供电均未实现“一户一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联系开发商要求其尽快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并积极组织验收,但开发商表示无资金完善相关设施。同时,由于开发商拖欠燃气企业燃气安装工程费,导致天然气一直未开通。
2023年7月,经县供电局及园区多次协调,云南中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县供电局提交正式用电方案,并于2023年9月取得石林供电局批复,但因开发商无资金实施正式用电报装。截至2025年7月31日,中资生态家园小区仍属租用供电变压器,用电性质为临时用电,不属于一般居民用电。通过协调,燃气公司已同意开通小区住户天然气,并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向广大业主做好宣传,业主只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开户即可使用天然气。
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持续督促开发商积极筹集资金进行正式用电报改造,同时协调县供电局以保供电为准则积极向上争取该项目补助资金,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该小区“一户一表”改造难题。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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