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昌乐村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污问题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6月4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与你进行了面商。由于该村目前还属于雨水、污水混流排放,若直接进行截流将混排雨污水接入市政管网,会增加一污厂的处理负担,同时会降低一污厂进水浓度。综合考虑,需对村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后才能将污水就近接入截污廊道。下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对雨污混乱的村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雨污排放管网,解决村庄污水排放问题。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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