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和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的通告(2025年10月20日)
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加强石林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近期,经梳理,石林县辖区内存在103户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19辆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的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存在安全隐患,现将此情况予以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属失效证件,请涉及道路运输经营者或道路运输车辆立即停止营运,并尽快按规定到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县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长期未办理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明细表(截至2025年10月20日)
 附件2.逾期未年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细表(截至2025年10月20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