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
根据你单位对石林县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财政专户利息收入284572.47元未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财政局已于5月29日将利息收入284572.47元上缴国库,今后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将加强政策学习,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专债资金使用及管理。
(三)关于“隐性债务对应的项目资产未明确资产移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工投公司历年来实施的项目及土地一级开发等进行专项审计,以确定债权债务主体。后续将根据审计结果,完成隐性债务对应的项目的资产移交。
(四)关于“石林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涉及金额142017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财政局已将消除麻风病危害50,000元和遏制丙肝流行经费92,017元纳入2025年县级预算安排。其中:消除麻风病危害三年攻坚行动经费50,000元已下达资金到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并于9月19日拨付完毕;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经费92,017元因预算单位职能变更、下达到县人民医院,截至9月25日,仅收到县人民医院59,537.41元支付申请、并拨付完毕,剩余32479.59元将根据县人民医院申请,及时筹措库款拨付。今后将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五)关于“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2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为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财政局已将消除麻风病危害50,000元和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227,997元纳入2025年县级预算安排。其中:消除麻风病危害三年攻坚行动经费50,000元已下达资金到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并于9月19日拨付完毕;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经费227,997元因预算单位职能变更、下达到县人民医院,截至9月25日,仅收到县人民医院59,537.41元支付申请、并拨付完毕,剩余168,459.59元将根据县人民医院申请,及时筹措库款拨付。今后将加大督促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六)关于“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及圭山镇卫生院拖欠3家公司货款146555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财政局积极筹措库款,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提交支付申请。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培训资料费19,965元、圭山镇卫生院相关货款126,590元已于9月16日拨付完毕。
(七)关于“部分罚没收入未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向6家单位核实,自2025年起均已进行会计核算,今后县财政局将继续落实督促全县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
(八)关于“3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为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卫生院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200元已于9月16日拨付完毕。长湖镇中心学校2024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4.1万元,于2025年9月24日,已办理了资金支付,石林县财政局下达县发改局的2024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目前正在办理指标下达,财政局将根据单位项目实施情况给予支付,今后将积极筹集库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对市场环境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各部门之间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率”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通过科学优化预算编制,从严从紧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一是高度重视“三保”责任,全面织牢底线之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折不扣持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三保”责任意识。二是厉行节约办一切事,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基本支出外,一般性专项支出按照“三保”专项和“非三保”专项分类进行编制。严格按照省级规定的基本民生支出范围进行编制,加强“三保”预算审核。同时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预算安排突出保障重点支出,属于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原则上不再安排,确保不留刚性硬缺口。三是全力推进零基预算,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不断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打破“基数”管理模式和支出固化格局。取消各类财政资金分配基数,所有专项支出安排不以上年保障水平为基数,严格审核论证,逐项审核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四是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拨付资金,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无重大紧急事项,原则上不再办理预算追加,特别是“三保”之外的预算追加。
(二)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对财政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时限足额缴库,严禁坐收坐支”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收支行为,对财政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时限足额缴库。
(三)关于“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封闭管理,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合规高效”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确保资金存放安全规范。
(四)关于“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资产移交,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从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强化债券资金管理,强化偿债预算统筹,强化债务资产管理四个方面,层层压实责任。现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工投公司历年来实施的项目及土地一级开发等进行专项审计,以确定债权债务主体。后续将根据审计结果,完成隐性债务对应的项目的资产移交流程,夯实资产管理责任,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五)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对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督促预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关于“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工作,加大罚没收入清缴力度,做到应罚尽缴”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将严格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县级非税收入应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执收单位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做到抓大不放小,实现颗粒归仓,做到应缴尽缴。
(七)关于“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资金安全”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将通过“精准调度,从严监管”提升预算执行质效。加大督促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监管,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擅自调整资金用途、挪用挤占;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全流程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八)强化持续习惯过紧日子,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采纳情况:我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根据年初“三保”预算相关情况,对“三保”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优先执行“三保”预算,不得违规调整“三保”支出预算用于其他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库款,当期库款未能保障“三保”支出的,除应急支出外,暂不安排其他支出。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向市财政局报告财政收支形势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尤其是教师、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工资发放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及时采取预算调整、资金统筹、库款调入等形式,筑实基层“三保”底线。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石财报告〔2025〕21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