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8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8号
建议答复的函
沈建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石林县鹿平公路矣马伴至平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鹿平公路四改二项目)和大可乡至弥勒市西二镇公路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周边县区交流越来越频繁。为加强与接壤县市区的快捷联系,引导产业带和城镇带的形成,促进产业升级和加速城镇化发展,使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运输服务。石林县鹿平公路矣马伴至平田段公路至今仍然是四级道路,通边公路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大可乡各村委会的经济发展。
建议:启动石林县南部通边公路规划建设,重点实施石林县鹿平公路矣马伴至平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鹿平公路四改二项目)和大可乡至弥勒市西二镇公路。鹿平公路四改二项目,起于鹿平公路小矣马伴村,沿现有老路进行改扩建,止于石林与弥勒交界处平田村,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12m,设计速度为 60km/h,局部过村镇段设计速度参照城市道路设计标准采用 20km/h,道路全长 19.8 公里。大可乡至弥勒市西二镇公路,起于石林县大可乡平田村,止于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人民政府口,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12 米,设计速度为 40km/h,石林县境内 2.22 公里,弥勒市境内 10.58 公里。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已完成鹿平公路矣马伴至平田段19.8公里工可方案编制,规划方案已通过县规委会审查。2024年底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所需的规划、用地、环评、水保、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前期要件,并向上级争取将鹿平公路建设纳入国防路建设计划;大可乡至弥勒市西二镇公路,石林县境内 2.22 公里,已经于2024年内开展交通调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未纳入昆明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中。2024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已经多次安排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需硬化的农村公路进行统计上报,我局将根据项目建设必要性、迫切性进行现场核对,条件成熟的纳入“十五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逐步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与省、市交通部门对接,争取早日将该项目列入实施计划、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早日启动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大可乡公路通行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殷石林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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