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控制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扬尘污染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工程量持续增长,建筑垃圾运输需求激增。在此过程中,扬尘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据统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超载撒漏、违规倾倒等行为导致的扬尘问题,对PM2.5、PM10等污染物贡献率超过20%。我县在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过程中,部分运输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未落实“净车出场”等规范操作,仍然存在泼洒、不密闭运输等行为。
建议:1.压实企业与驾驶员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施工工地、驾驶员等主体的宣传、指导,督促履行落实建筑垃圾运输相关要求,变末端管理为源头治理;2.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严查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运输,不断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3.强化法律震慑,加大违法成本,加大对乱倒、不密闭运输、泼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已针对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控。重点对石林县10家已经备案的普通货运企业开展入户检查,要求规范装载货物,特别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确保不超限、不超重、全覆盖;二是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重点对70吨以上超重车、泼洒车开展专项治理。2025年1-6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执法车辆58辆次,累计检查货运车辆522辆次,固定治超点共计检测车辆51905辆,处罚违法运输车辆50辆,卸载货物2477.63吨,罚款612900元;三是继续做好《公路法》宣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和货运行业知法守法,保护好公路安全和路域环境。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强行业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货运企业和车辆管理,改善公路交通出行条件。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殷石林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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