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4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毕绍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长麦地村“芳草阁”至小分公路段机耕路进行硬化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可乡通过集镇的道路为鹿平公路大可段,该道路因建设较早,仅有5米宽。近年来因大可石材产业、花卉、蔬菜等发展较快,道路运输压力较大,经常出现堵车现象,制约了大可乡经济的发展。
建议:对长麦地村“芳草阁”干花厂至小分公路段机耕路进行硬化,需硬化里程共计2.878㎞,设计路面硬化宽度6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已对该段机耕路进行过现场调研,计划纳入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同时,要请您帮助协调落实该路的土地性质,提前办理用地相关手续,确保项目下达后能正常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与省、市交通部门对接,争取建设补助,不断改善大可乡公路通行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殷石林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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