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杨利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乡村道路管护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县乡村道路建设,近10年来公路里程及通达度大大增加,方便了山区群众出行。
但随着乡村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重建不重管的问题日益凸显,2022、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护资金一直未兑护,导致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淹路、塌陷路、坑洼路、开裂路,严重影响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同时部分农村公路管护员多次向村、乡镇反映管护费用一直未兑付。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做到管护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同时建立日常管护工作机制,对临时、突发影响道路安全的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避免小修小补就能解决的拖成整段重修,既浪费资金,又影响群众满意度。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所提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长,但因养护资金缺口大、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部分路段出现路面破损、坑洼等问题。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资金保障不足: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主要依赖省市财政拨付,近年来,因县财政困难,省市下拨的管养资金未能按时足额拨付我局,导致日常养护及病害修复工作滞后。
2. 养护机制不健全:部分乡镇(街道)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建设、轻养护”现象,养护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3. 早期建设的农村公路标准较低,加之重载车辆增多、自然侵蚀等因素,加速了路面损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养护难题,我局将从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技术保障等方面重点发力,具体措施如下:
1. 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养护需求
加大县级财政资金协调力度,确保年度养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优先将养护资金向破损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倾斜,加快修复路面坑洼、排水不畅等突出问题。
2. 健全养护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定期培训提升养护人员技能水平;推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测”模式,实现病害早发现、早处置。
3. 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合力
通过村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农村公路保护政策,引导群众自觉爱护道路设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丽芬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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