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谢洪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螺蛳塘村小组至和摩村烟叶分拣点乡间道路硬化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螺蛳塘村委会共有烤烟种植面积约2300余亩,烤烟一直是村民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近年来,烟草合作社要求烟农要把每年的烤烟运输到和摩村烟叶分拣点进行分拣,但是该段道路一直未硬化,给烟农带来了不便。特别是雨季天被雨水冲刷后,道路更加崎岖难走,增加安全隐患。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帮助硬化螺蛳塘村小组至和摩村烟叶分拣点乡间道路,方便村民运输烟叶。
二、建议办理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本建议办理工作,经实地调研,螺蛳塘村小组至和摩村烟叶分拣点乡间道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数据库中,属库外路,目前无法将该道路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无上级资金补助,仅凭石林县财力短期内无法实施。结合代表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将对接属地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深入研究,争取将该道路列入“十五五”规划,力争在“十五五”期间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谢洪星代表,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县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努力提升石林交通基础设施品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朱亭逸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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