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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509-102068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16 16:48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15号 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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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15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16 16:4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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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第114215

提案答复的函

张树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电杆、电线占用公共位置统一管理规定规范乱栽乱拉行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统一管理规定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涵盖电杆、电线规划、建设、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统一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杆、电线占用公共位置的审批流程、设置标准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等内容,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根据《昆明市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昆明市电力项目土地收储工作指引》要求,强化电力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业、自然保护区等进行有效衔接,“线路路径塔基(杆)不可避让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或穿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时,(供电)设计单位完成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后报自然资源规划局明确意见,同时,并行开展环评、水保的审批。环评、水保的审批不以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穿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的意见为报送及审批前置要件。

根据电力相关法规,电网建设项目经省市能源(发改)部门批复后,由线路经过的属地政府或电力主管部门召集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住建、城管、交通、水务、乡镇(街道)等部门对线路路径现场勘察并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进一步核对和优化设计方案,结合现有路网和相关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建设过程中避让现有学校、道路、水利、电力、通讯、工矿企业、加油站等项目设施,项目路径需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距离等相关技术规范。严格遵守林业、环保、水保、国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编制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如因施工造成生态破坏,完工后必须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现有乱栽乱拉的电杆、电线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的顺序,逐步拆除废弃电杆,规整杂乱电线。对于仍需保留的电杆和电线,进行统一规划布局,使其整齐有序。

根据县委、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配合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矿山整治”、“创文活动”、“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提升”、三线附挂清理”等整治工作,2024年底,县科工信局组织供电部门和网络营运企业投入车辆20辆次,人员80余人次,对鹿阜街道、石林街道、板桥街道、圭山镇糯黑村等辖区开展拆除废弃电杆,规整杂乱电线整治工作,已累计完成14条主要道路的强弱电线缆入地及废旧电杆拆除工作,拆除强弱电线(缆)562.0余公里,废旧电杆57棵,铁塔14座,钢铰线约5公里,新布放光缆518余公里。

三、建立联合审批机制设立由电力、通信、市政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小组,对新电杆、电线的建设申请进行集中审批。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详细的规划方案,经联合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从源头上杜绝乱栽乱拉现象的产生。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水电气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水电气报装涉及外线工程施工所涉及的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妨碍市政道路交通活动的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绿化树木许可审批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对于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100米的水电气报装外线工程实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局,上述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方式,不互为前置。线上办理实施“一网通办,信息共享”。水电气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线上办理,由水电气并联审批窗口(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受理,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受理系统,进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提交并联审批表,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并联审批人员具体负责,召集并联审批相关部门联合勘验,出具审批意见,水电气并联审批窗口收集办理结果提交申请人。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推动,“一表申请、一网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一次办结、统一出件”。即:电力、通讯项目由省市发改(能源)部门批复,线路路径(含杆塔基占位)由各相关部门现场勘察联合审批,未经批复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广泛宣传电杆、电线乱栽乱拉的危害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居民和建设单位的认识,增强其自觉遵守规定的意识。

(一)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抓住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消防安全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及“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在所属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公交、户外大屏、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宣传平台,通过线下开展活动、线上巩固认知,进一步压实行业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宣传电杆、电线乱栽乱拉的危害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居民和建设单位的安全认识,增强其自觉遵守规定的意识。二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二)政企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一是对经相关部门审批但有群众反映建设不合理的电线、电杆,联合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和包属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实地勘察,督促限期整改或搬迁;二是对部分企业、低压用户线路“私拉乱建”行为,联合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供电通讯部门开展排查整治,隐患问题点建册纳入政府机构的监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产权单位或居民用户,由石林供电局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开展停电等管控措施。

下步我局将针对未经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审批许可,私自建设杆塔(基)和附挂通信光缆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整治一起”的原则进行处置,从源头上杜绝强弱电杆塔乱栽和线路乱拉现象的产生。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1.《昆明市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2.《昆明市电力项目土地收储工作指引》。

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电气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0871-67796816

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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