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红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开放老景四合院、让地标性老宅再次焕发生机的建议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提案主要内容
提案指出,石林县老景四合院作为具有历史价值的地标性建筑,虽已完成修缮,但长期闲置,未能发挥其文化及社会效益。建议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开放该四合院,并联合相关部门调研谋划,引入庭院小剧场、非遗文化传承馆、民族民间工艺品展示厅等业态,使其成为石林县文化新名片。
二、 办理工作情况
多方论证业态可行性 :组织文旅企业、非遗传承人及专家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提案提出的“小剧场+非遗展示+工艺品展销”模式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业态布局需兼顾公益性与市场化运营。
拟定活化方案 :结合调研结果,初步制定《石林阿诗玛文化展陈项目工作推进方案》,计划分阶段推进功能改造,优先布局非遗工坊和文化体验区。
三、 办理结果及下一步计划
采纳落实情况 :
与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签订协议,邀请到该场地开展庭院剧演出。
需协调解决事项 :
四合院产权归属及管理机制繁杂,需进一步厘清权责,依据《文物保护法》完善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石林县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进提案建议的落实,并及时向您反馈进展。
联系人:王林明,电话:0871-67796402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