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孙瑚霙 高磊 毕晓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2022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内容
多年来,石林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非遗保护传承成效显著,现有各级非遗名录项目 120 项(国家级 4 项、省级 8 项、市级 30 项、县级 78 项)及代表性传承人 233 名(国家级 5 人、省级 25 人、市级 44 人、县级 159 人),且按《非遗法》规定,各级传承人传承补助已纳入财政预算(国家级年补 2 万元、省级 8 千元、市级 3 千元、县级 2 千元),但 2021 年 11 月昆明市提前下达的 2022 年度市级传承人补助资金因被县级财政统筹至今未拨付;鉴于非遗是民族智慧结晶,传承人的坚守对凝聚人心、树立文化自信及传承阿诗玛 “真善美” 文化至关重要,为保障传承活动开展、激发传承人积极性,建议县人民政府依据《非遗法》《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等法规,尽快解决 2022 年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拨付问题。
二、 答复内容
2021年11月,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前下达2022年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昆财教〔2021〕218号)12.3万元,后被县级财政统筹,2022年至今均未重新下达指标,因此该笔补助至今未拨付。
为解决2022年市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让他们更好的传承和保护以阿诗玛文化为代表的优秀民族文化。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时成立了办理工作小组,并将所涉及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县人民政府作了报告。经与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先由县文化旅游局办理工作小组提供当时的经费文件等相关依据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兑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高彦欢,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