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家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普拉河河道蓄水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东南部,圭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岭,多年来,在石林县委、县政府、圭山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的改善,普拉河河道得到有效治理,河床得到清理,水患得到解除,粮田得到保障,治理后,河床得到平整,水面铺满河床,但是水深变浅露滩,泥沙长满水草,河床杂草丛生,这样不仅原有的河湾水潭、水景观消失了,还导致两岸粮田取水灌溉困难。若能在4.2千米河道内适当的位置,规划修建相应的拦河蓄水设施,不仅可以人工营造和自然生长出相应的生态水景观,还可以营造出相应的水利灌溉条件,解决两岸村寨取水灌溉问题。由于普拉河河道流域内煤炭矿山采煤工业已全部取缔,矿山泥沙已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拦河蓄水后,已经不会在较短期限内淤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清淤工程的时空数量。建议在下部龙、新寨、中寨、上寨现有4座大桥的适当地段,分别修建拦河蓄水设施各一处;下部龙与新寨与河外与中寨与上寨之间各设一处;上寨上游三岔口一处,总共9处。
二、办理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水务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全县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力度。虽然从2015年以后上级部门就没有“五小”水利资金安排,现阶段水利建设资金主要是用于新建大中型水源工程和小(二)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但历年来石林县水务局始终坚持多渠道努力争取项目及建设资金,逐年分批实施项目建设。经多方努力争取,在资金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于2022年组织实施了普拉河河道治理项目,工程结算投资1500余万元,目前仅到位302万元,差额1198万元至今未到位。建设完成了4.2公里的护岸支砌、河道治理,并更新改造了河外村河闸1道。通过项目建设,已基本满足下游的灌溉用水和生态水景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水务局将根据提出的建议,进一步积极争取各级支持,统筹规划,争取项目及资金,逐步实施相关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5年7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