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
答复的函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阿乌村委会段巴江河巡河道完善建设事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巴江巡河道建设工程在鹿阜街道党工委和阿乌村委会各村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巴江巡河道修建已完成,但是还存在部分沟渠没有修建通行桥,形成断头路,路面是泥土路,遇到雨水天时道路还是无法通行,不能发挥道路的最大使用价值。为更大化的发挥作用,解决阿乌近1500亩左右土地的出行难题,更好的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办理情况
2023年,市级下达石林县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200万元,用于石林县巴江水环境治理项目和团结水库、圭山水库、三角水库、杨溪水库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巴江河水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阿乌村委会段57.02万元,完成巴江阿乌村委会段5461.22米巡护道路及河道内侧植树绿化工作,该段工程实施后超投资2.05万元。现状大黑塘进村桥下游排洪沟位置、永定坝滚水坝上游碧落甸引水沟2个位置需修建通行桥才能让巡河道路贯通,因本工程超投资,并且没有市、县级配套资金,故修建通行桥暂时无法纳入项目建设中解决。目前,县水务局争取或整合项目资金,具备条件时对道路和通行桥进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水务局继续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防洪减灾、河道治理、水毁修复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待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后统筹安排解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5年7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