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65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65号
提案答复的函
韩梅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群团组织联盟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以来,县委改革办按照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借鉴全省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石林实际,全力推进群团联盟改革工作,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聚焦目标,高位统筹促落实。县委高度重视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推进会、联席会议细化任务分工,并明确县委副书记作为召集人和责任领导,组成改革工作专班,实体化推动群团“联盟”改革。为切实破解基层群团组织缺资源、缺手段、力量薄弱、“小马拉大车”等共性问题,结合前期全面调研的成效,县委改革办牵头,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组建1个‘联盟’、创新4项机制、做到5个整合、实现1个优化”的创新工作体系,全面推动群团组织力量整合、资源聚集、服务联办,打破行政壁垒,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全面激发群团组织工作活力。
二是聚焦重点,创新举措抓落实。严格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在对涉改群团部门人员编制、固定资产、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县委改革办牵头,采取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行动,为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借鉴成功经验,主动与先行试点的丘北县、鲁甸县沟通对接,运用组织架构图,梳理摸清制度逻辑,并结合石林实际,积极探索群团“联盟”改革的“石林路径”,截至目前,已成立群团联盟党组织和办公室并完成议事协商机制建立,各涉改单位实现相对集中统一办公,县财政专项安排预算20万元保障改革工作推进,挂连对象、财务管理、资产使用等方面实现全面整合,群团联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聚焦主责,深化治理创品牌。通过组建联盟和创新工作机制改革,切实减轻了群团组织的负担,让全县各群团组织实现了既有人干事、又有钱办事、办得成事,同时主业更聚焦,改变了以往各个群团单打独斗,走到群众中去开展工作,没有影响力、没有吸引力,干不出效果等问题。自今年初群团“联盟”组建以来,全县群团组织捏指成拳,在参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保障民生等方面主动作为、富有成效。在助推产业发展方面,群团“联盟”策划“旅居石林·遇见美好”七大主题系列活动,开展旅游产业劳动竞赛和导游(讲解员)技能竞赛,提升全县旅游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助力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牵头成立人参果产业发展协会,推动全县人参果产业向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转型。大力开展消费帮扶行动,为双汇屠宰等30余家企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开展促销活动,推动全县优质产品走向市场。组织开展劳模工匠巡回宣讲,着力增强职工文化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增强职工文化自信。在做好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稳定器”作用,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一老一小”服务、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爱心妈妈”等活动,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步工作中,县委改革办将进一步加强改革深化工作,高效推进群团“联盟”建设,确保群团“联盟”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支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联盟”工作合力,抓好党建带群建,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群团机构间的相互协作,积极围绕关爱“一老一小”、推动村级共建理事会实体化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实效,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群团服务品牌。三是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互补,优化人、财、物配置,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让各涉改群团单位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提升工作质效。
感谢您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俊冰,6779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