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58号
提案答复的函
孙春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文明家风、村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收到办理通知后,县委社会工作部高度重视,根据提案事项认真分析研判,明确了具体的承办领导和科室,5月8日与提案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面商,5月19日—5月21日,县委社会工作部向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民政局及部分乡镇(街道)发出书面协办函,广泛听取协办单位的协办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听取对文明家风、村风的建议,将文明家风、村风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和新一轮村级换届工作统筹研究,结合上级政策和办理情况,形成如下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把文明家风建设写入村规民约。县委社会工作部就全县《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群众关注热点、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广泛征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发现全县各村委会(社区)现行《村规民约》存在:一是征求意见不广泛,内容空泛。村级组织宣传动员不到位,征求意见不广泛,导致村规民约内容缺乏形式和内容上的民主,有的村级组织以应付交差的态度对待“村规民约”修订。比如有的村规民约条文笼统、抽象、涵盖面广,道德宣言式、倡导式的条文多,口号多实际少,明确村民权利义务条文少;有的针对性不强,选用大而空、华而不实的内容,与村民生产生活联系不紧密,违约责任条款不具有实际执行力,村民不执行,成为摆设。二是群众参与度低,执行力不强。组织动员村(居)民参与不足,制定程序民主性不足,内容结构本身就没有约束力。比如存在村规民约的商讨与制定仅有少数村民参与,无法体现村民意愿,弱化了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部分简单地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作决议,缺乏广泛性;有的只是简单的召集部分村民举手表决,没有严格遵守民主原则,群众不认可不支持,实际操作意义不大。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手段。县委社会工作部正在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部门,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文明家风问题,红白喜事的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薄养厚葬,村庄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制定适用的办法,以供全县各村委会(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下一步,将结合即将开展的新一轮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尊重群众制定村规民约的主体地位,动员群众积级投入到村规民约的制定中,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关于文明家风、社会道德、农村环境、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用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将群众反映最多、最集中的意见表述在村规民约中,成为大家共同认可的约定,规范大家的言行,形成全社会的风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修订《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实”起来,要做到条目适宜,内容实在,要能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精神文明阵地(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民夜校、家长学校等),加大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特别要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持续提高村组干部和村民的思想认识,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制度作用,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二)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石林县公安局制定了《石林县公安机关流动人口出租房信息采集攻坚工作方案》、《石林县公安机关开展今冬明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大起底”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林县公安机关长风行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深化推进“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核采“大起底”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责任网格清单,持续开展“三查四告知”、“降警情、控发案、多破案、勇争先”大竞赛、“一标三实”大会战“大起底”等清理整治行动,以“精准化”排查、“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运用为方向,持续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流动人口、出租房信息采集维护和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管理基础。截止2025年5月,共有在册流动人口24718人,共采集更新维护基础数据9万余条,其中排查标准地址4673条、实有人口信息72018条(流动人口15962人次)、实有房屋13288条(出租房2976间)、实有单位8217条。具体做法是:一是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集中、信息采集率低、警情案件高发、风险隐患突出的城中村、新旧居民小区、城效结合部、工地厂房等区域集中进行信息采集攻坚工作,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院、院不漏房、房不漏人”的要求,以周为频次进行地毯式“大起底”摸排采集,确保“应采尽采”,彻底补齐信息采集“洼地”。二是全面核实更新房屋、单位等地址信息。组织派出所在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从业单位地址进行拉网式排查、标准化采集的基础上,通过走访房屋中介、联系小区物业、浏览房屋租售网等方式,补充登记辖区内出租房屋地址信息。对半年以上未更新维护的出租房及用工单位地址信息进行全面更新维护。三是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数据核采。对辖区“一标”即标准地址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补充,以单位、社区(村委会)、自然村、小区等为单元,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集中、信息采集率低、警情案件高发、风险隐患突出的城中村、新旧居民小区、工地厂房等区域集中进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工作。全面采集出租房内流动人口及用工单位内流动人口的人员信息,盘清、排查、采集、掌握在石居住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点盲点,最大限度地补齐短板,确保流动人口数据实、信息准。四是全面整治出租房安全隐患风险。结合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等行动,加强对城中村和新旧居民小区出租房的走访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等违法行为。发现的治安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全面压实申报义务人主体责任。结合“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等多种方式,对辖区的房屋出租人、物业中介、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等进行信息申报、犯罪行为举报等宣传告知工作,逐一签订治安管理责任告知书,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对不依法履行信息申报义务和治安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用足用好责令整改、当场处罚、一般程序处罚等流程。六是全面摸排犯罪前科流动人口信息。对前科人员名单逐一见面核实,全面采集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居住地址、户籍地址、就业情况等要素信息,同时,全面摸排辖区内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外地籍常住人员。对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等风险隐患人员,按照省厅、市局相关规定和工作指引进行关注或管控。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全面盘清、排查、采集、掌握在石居住的外籍前科人员信息。七是全面加强普法,提升法治思维。按照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结合“三查三告知一宣传”、流动人口数据核采专项行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大会战,持续开展对《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对申报义务人的定义、申报义务人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进行重点宣传,切实增强流动人口法治思维和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八是全面加强“安家昆明”小程序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安家昆明”的推广运用,压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管理机构、房屋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信息申报和采集主体责任。
下步将把提案中“将流动人员行为纳入属地村规民约红黑榜公示”的建议吸纳到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中,公安部门与乡镇(街道)加强信息互通,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群策群力强化流动人员的管理。
(三)关于在乡镇(街道)开设针对男性的免费服务电话。目前开设针对男性免费服务的热线电话暂没有相应的承接部门和政策支持,现目前只能依托司法、公安、工会等现有资源开展相关服务,县委社会工作部将高度关注开设男性免费服务电话事宜,积极向公安等有关部门反应这一建议,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探索例如公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在看守所实施管教的男性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家风文明建设宣传等方式,为推动男性维权和服务作出努力。
感谢您对石林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何娟 0871-67796297)
石林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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