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3号
提案答复的函
赵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特殊教育,加大送教上门各项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您的提案提出:目前,县特殊教育学校为特殊学生开展“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取得一定成效。由于送教对象遍及全县7个乡镇街道,大部分为重度残疾,普遍家庭较为困难,建议:将送教上门工作用车纳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动用车给予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到所有送教对象。
二、办理情况
2024年9月,石林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招生。为保障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质量,县教体局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学籍转入石林特教学校,由特教学校教师承担全县60名残疾学生送教上门,为了帮助行动不便、缺乏自理能力而无法实现正常在校教育的重度或中度的残疾学生提供了学习和居家安全知识、辅导训练、家长培训等,与学生交流谈心,给予鼓励,送教上门进一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得让居家的重度特殊儿童也能享受教育的权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到了家长的普遍肯定。
一是公车保障方面。经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接,目前,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平台没有可机动调配的公务用车,教师送教上门自行乘车后,可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55号)在学校报销交通费。此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法〔2022〕27号)“优化完善残疾学生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的规定,在县财政极困难的情况下,石林县兑现了特殊教育教师津贴,保障了特殊教育生均6000元标准。
二是营养计划方面。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及《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手册(实行)》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24〕141号)文件要求:营养改善计划的受益对象是在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在学校就餐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送教上门、因故长期不在学校以及其他原因不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不属于受益对象。
三、办理结果
如前所述,目前,县机关事业管理中心平台没有可机动调配的公务用车,教师自行上门送教后可以按规定报销交通费;按相关政策,送教上门学生不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范围内,如果政策变化,我们将及时落实。下一步,县教育体育局将全力支持县特教学校相关工作,积极向取相关上级资金、项目和社会捐赠,不断完善特教学校建设提质,持续做好特教师资队伍关爱和“本土化”培育,通过教育、医疗、民政、残联等跨部门联动为特殊学生争取更多帮助和保障,全力持推动升石林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孝云,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