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41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41号
提案答复的函
祝艳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龙泉路段蚊子口小区临街两片公共区域(绿化带)脏乱差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多次现场勘查,龙泉路段蚊子口小区临街两片公共区域属蚊子口小区附属绿地,为做好绿地环境卫生管理,根据职责分工,通过“部门牵头、街道社区协同、综合治理”模式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力量对该区域存在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清除积存垃圾、规范市容秩序(如查处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鹿阜街道、龙泉社区督促蚊子口小区业主委员会做好日常卫生保洁,绿化带日常管养及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同时,结合社区工作,探索引入居民共治等模式,巩固整治成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绿化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形成常态化管理,防止问题回潮。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龙泉社区宣传栏、蚊子口小区业主群等多种渠道加强对辖区居民和商户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大家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鹿阜街道、龙泉社区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城市卫生,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