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25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25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永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民族小学(蚊子口小区临街面)路段设置便民座椅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族小学蚊子口小区临街面是小学主要入口,放学时间到校接学生家长众多,在该路段设置简易便民座椅,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便利,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务实之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到该路段进行实地查勘,充分考察了该路段的人流量、人群结构、周边环境、市政设施布局以及交通安全等因素。经综合研判,认为在该区域适当位置增设便民座椅,确有助于为接送学生的家长、附近居民及过往市民提供临时休憩便利。
基于现场勘察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管理相关规范,为确保设施既便民利民又不影响交通通行、市容观瞻及周边环境,我局最终决定在民族小学东门入口附近设置3个便民座椅。
座椅安装完成后,我局将督促辖区环卫或管养单位将其纳入日常管护范围,做好日常清洁与维护工作。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该区域市民的使用反馈以及城市家具的设置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共空间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