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40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40号
提案答复的函
黄兆祥、姜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露营房车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露营房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休闲生活方式,在丰富了市民的出行体验的同时,也对城市空间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挑战。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推动旅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25〕1号)和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25年促进旅居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石政发〔2025〕7号)文件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巴江河带状公园、桃园湖公园等休闲娱乐区域设施维护管理;探索业主与旅居群体共享车位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旅居群体与业主之间停车矛盾;对共享民宿、房车营地等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备案承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职能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对巴江河带状公园、桃园湖公园等休闲娱乐区域设施设备维护修缮,为市民、旅居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旅居环境。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巴江佳园小区背后设置露营温馨提示牌,倡导房车使用者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规范停车,爱护公共设施,妥善处理垃圾污水,保持环境整洁,降低噪音等,促进文明露营。三是强化执法监管,维护管理秩序。加强巡查力度,以教育劝导为主,规范停车,一车一位,严禁占用公共停车位搭建帐篷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其文明露营。
您的建议切中时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规范城区露营房车管理,是回应市民新需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课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履行职责,会同相关部门,以保障城市安全有序、环境整洁优美为前提,努力寻求市民休闲需求与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的平衡点,为市民营造更加宜居、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