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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509-101923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10 15:59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34号 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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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34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10 15:5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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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第114234

提案答复的函

社保生态小组各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政道路路灯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市民的安全感,提升人居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市政“光亮工程”,不断加强市政道路路灯管理工作确保市政道路路灯完好率、亮灯率,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一、落实路灯建管分离。一是厘清建设管理职责,加快路灯移交工作2025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召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运局、石林管理局、县财政局、石林产业园区管委等部门,专题研究了路灯管养、移交相关工作,目前已协助各管养单位完成未移交路灯基础数据摸排及能源审计,初步拟定了市政道路路灯运营维护管理移交协议及承诺书,并计划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对待移交路灯进行管养,待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照先易后难、分批移交,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有序开展移交工作,逐步化解路灯“多龙治水”“多头管理”问题,提高管理效能。二是规范路灯移交制度,建立高效移交机制制定详细的路灯移交流程和标准,草拟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域道路路灯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建成区范围内的新建路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审计一个、移交一个原则,按程序开展市政道路路灯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具备使用条件的路灯按照循序渐进,完善一个、成熟一个、移交一个原则移交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市政道路路灯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路灯日常管理。一是为确保建城区市政道路路灯完好率、亮灯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路灯设施的检查定期对变压器、控制器及线路等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维修,督促各产权单位加强未移交路灯日常管理抓好路灯维修和管护工作确保市政路灯运行正常,建成区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二是结合云南天文台《昆明地区365天晨昏时刻表》和我县实际加强路灯设施夜间巡查、管理,根据季节的更替科学合理调整路灯照明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三、推进路灯节能管理。持续探索研究EMC管理模式,拟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2025市政公共照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综合管养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引入节能专业化服务企业,减少运行中不必要的能源资源保障支出,减轻节能改造对财政资金的依赖,不断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目前已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待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将逐步实施,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市政路灯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市政路灯完整好用,同时积极推动路灯移交及节能化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袁春霖 0871-67786995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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