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6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63号
提案答复的函
王水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乡生活垃圾运转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4年以来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情况
(一)县城垃圾清运处置
2022年按照县委工作安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智慧管养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县城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河道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包含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街道办事处镇到县到焚烧发电厂垃圾转运)(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四川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22年10月1日中标单位四川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履行县城、鹿阜街道、石林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日收集转运垃圾90余吨,目前转运至泸西海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截至2025年5月中标单位能满足县城、鹿阜街道、石林街道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二)乡镇街道镇到县垃圾转运处置工作
(1)鹿阜街道、石林街道垃圾转运处置:2022年按照县委工作安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智慧管养项目,项目内容包含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街道办事处镇到县到焚烧发电厂垃圾转运工作,2022年10月1日中标单位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履行开展鹿阜街道、石林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日收集转运垃圾22吨,目前转运至泸西海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2)西街口、长湖镇、圭山镇、板桥街道办事处垃圾转运处置:2023年按照县委工作安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农村垃圾转运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包含西街口镇、圭山镇、大可乡、长湖镇、板桥街道办事处垃圾转运镇到县到焚烧发电厂。2024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石林县西街口镇、圭山镇、长湖镇、板桥街道办事处镇到县到垃圾焚烧发电厂泸西海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垃圾转运工作。
(3)大可乡按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由县财政安排36万元。自行转运处置(利用热解站进行处置)。
(三)村到镇垃圾转运工作
(1)在完成后端镇到县的垃圾转运工作后,2024年鹿阜街道办事处、西街口镇、圭山镇、石林街道办事处、大可乡相继完成村到镇垃圾转运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招投标确定由公司开展垃圾转运工作。
(2)长湖镇、板桥街道办事处采用街道、乡镇牵头,以村委会为单位具体实施的村到镇垃圾转运模式。
二、2025年城乡垃圾转运情况
1.县城及鹿阜街道、石林街道垃圾转运按照2022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四川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22年10月1日中标单位四川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履行持续做好县城、鹿阜街道、石林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2.西街口、长湖镇、圭山镇、大可乡、板桥街道办事处垃圾转运处置,根据2024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四川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转运协议期已将到期,目前在开展招投标的相关工作。
三、垃圾转运设施情况
鹿阜街道现有转运车辆4台,垃圾箱304个,垃圾桶530个;石林街道现有转运车辆3台,垃圾箱86个,垃圾桶230个;板桥街道现有转运车辆3台,垃圾箱86个,垃圾桶216个;长湖镇现有转运车辆2台,垃圾箱36个,垃圾桶456个;圭山镇现有转运车辆1台,垃圾箱72个,垃圾桶110个;西街口镇现有转运车辆2台,垃圾箱84个,垃圾桶0个;大可乡现有转运车辆3台,垃圾箱125个,垃圾桶0个。
四、下步工作方向
1.部分村庄破损的垃圾收集设施得不到及时修缮和配备,农村垃圾收费资金难以保障正常运转,需进一步向上争取资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不高,爱护环境卫生意识不强,随处乱丢乱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2.部分乡镇街道的垃圾收集设施的配备还需要完善,比如部分乡镇还存在垃圾池,垃圾收集不彻底。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对垃圾转运和中标企业的考核和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按量付费、按质付费。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查根源,深刻认识到抓好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敏 0871-67786887)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6日